开滦集团举行安全生产承诺签字仪式
9月3日上午,开滦集团公司举行了安全生产承诺签字仪式。安全生产承诺签字仪式采取视频形式,主会场设在集团公司三层会议室,下设蔚州、兴隆、内蒙、新疆分会场。参加签字仪式的有:集团公司总经理殷作如,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裴华、党委副书记李全兴,副总经理冬伯文、李敏、付贵祥、李建民、常文杰、杨忠东、张雨良,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张瑞玺,总会计师张志芳,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王中昌,及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业务总监、总部各部门安委会成员,各专业分公司、能源股份公司、蔚州矿业公司、内蒙公司、新疆公司、兴隆矿务局总经理、局长和安委会成员。签字仪式由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裴华主持。
会上,首先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常文杰宣读了2010年至2013年各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承诺书;随后,煤业公司总经理李建民、股份公司总经理曹玉忠、多经事业部总经理王艳亮、物流贸易事业部总经理傅同君、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张文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向殷作如总经理递交承诺书。
最后,集团公司副董事长裴华就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和唐山市政府《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二是各公司及所属单位、总部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首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肃认真地履职尽责,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各公司要在集团公司深化安全生产承诺签字仪式后,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承诺实施意见(开总安112号文件)安排,在9月15日前,各二级公司召开深化安全生产承诺签字仪式,与三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在9月20日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召开深化安全生产承诺仪式,与区科(分厂、车间)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9月30日前,各单位区科(分厂、车间)召开深化安全生产承诺仪式,与班组、个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范围全面覆盖、全体员工参与、安全责任层层传递。
会议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争创安全生产最好年。(安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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